所需材料:
1.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审批表。(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应填: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,申请人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七种情形,同意出境。由所长或指导员亲笔签字、盖章) (不可盖手章)。
2. 派出所:查看户籍网中有无照片,如无照片请出据户籍证明,贴上照片,把派出所章盖在照片上。
2、如有单位,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(不可盖手章)。(内容详见附表)。
3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。(核对户口本身份证、姓名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是否一致是否盖派出所公章、户籍员章,身份证是否过期;请把户主一页、出国人员一页、身份证排列在一张A4纸上复印。)
4、提供照片3张。(因私专用白色背景、小2寸标准照片;务必到公安居定点“蓝月摄影”拍摄,地址是衡水市中心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玉龙对面。)
5、本人必须到衡水市公安局作询问笔录。(本人基本情况)